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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人變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

返回列表 來源:盛陽專利 發(fā)布日期:2020-08-07 09:11:47
隨著人們對知識產權認知的提高,大多數(shù)企業(yè)也開始重視企業(yè)的專利管理,招聘專業(yè)工程師進行相關的工作。下面我們來看看,專利權人變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
專利權人變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
專利權人變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

一、專利權利人到底擁有哪些權利?
(1)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2)允許其它單位和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專利法所稱的“許可”。
(3)禁止其它單位或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4)請求保護的權利。
(5)轉讓其專利的權利。
(6)放棄其專利的權利。
(7)在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 專利權人變更手續(xù)
①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
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是指:
1、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fā)生權利轉移以及發(fā)明人因資格糾紛發(fā)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xié)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xié)議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發(fā)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上訴的,判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
 2、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贈予發(fā)生權利轉移,要求變更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必須提交轉讓或贈予合同的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
 3、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組、分立、撤銷、破產或改制而引起的著錄項目變更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死亡而發(fā)生繼承的,應當提交公證機關簽發(fā)的當事人是惟一合法繼承人或者當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證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規(guī)定外,共同繼承人應當共同繼承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

  • 交納著錄項目變更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
 
大概的了解了專利權人變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為了使得企業(yè)在一個良性的競爭中發(fā)展,獲得經濟利益,企業(yè)確實要開始重視起專利管理工作,發(fā)揮專利工程師的作用。如果您有相關專利權人變更需求,歡迎隨時咨詢盛陽專利,盛陽擁有20余年行業(yè)從業(yè)經驗,數(shù)位專利代理人為您的專利保駕護航,咨詢熱線:400-60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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